保用及維修 Warranty & Repair

於保修期內及在正常使用該產品的情況下,閣下可就該產品因材料和工藝而引起的缺陷享有免費的維修服務及零件更換服務(“維修工作”)(正常耗損除外);而在下列情況下,三陽數碼將就是否對維修工作收取服務費或不進行維修工作行使其獨有及絕對的酌情權作最終決定:

  • 未能出示有效產品保修證明及相關發票的情況;
  • 損壞是由於該產品被改造成與其包裝和使用說明書所標示的結構或規格不同而引起的;
  • 不依照使用手冊指示使用產品,錯誤或粗心使用產品,以致產品出現損壞或故障;
  • 因意外、沙、水或電池滲漏引起的損壞;
  • 產品如曾經由非指定修理站修理或改裝,而引起的損壞;

領回維修品時必須出示本收據。若遺失收據,本公司有權拒絶交出維修品。顧客應小心核對所有附件是否如數領回。
凡三個月內未取回之維修品或因無法控制之意外事故而導致維修品受損或遺失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凡維修品由本收據發出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如不領回時,將被視作放棄論,本公司可隨意處置,而不必事先通知顧客及作出賠償。
本公司按維修品之修理或零件更換情況而收取合理費用。
凡經過檢查,因缺乏零件、報價不修或其他原因而導致無法維修時,本公司有權退還未經維修之物品。同時本公司並不保証該退修品還原到拆機前的狀態。
維修品經檢查及報價,若顧客不同意修理或超過一個月不回覆者,本公司將視為退機處理。
凡經更換之零件,本公司概不退還。
修理或清洗如鏡頭、濾色鏡等光學元件,實為顧客風險。鏡片鍍膜或表面如有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
霉漬如巳侵蝕鏡片,若不能完全清洗乾淨,顧客仍需繳付清洗鏡片之費用。
如交來之維修品曾經入水、漏電池水或嚴重碰撞等損壞,顧客須先繳付檢查費後再報價作實,檢查費恕不退還。
修妥品由領回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如有發現上次修理有不善之處,本公司將負責免費再次調較或修理,但不包括清洗及可能需要更換零件之附加費用。
保修期內之器材,須於器材交來時提出,並出示有效保用証及有關收據。過後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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